消費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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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抽查的季節到了
公民老師派給我們一些作業
其中一篇作業是「時事新聞的論文」
我寫ㄉ像心得報告...
不過老師應該不會計較那ㄇ多啦  XD
畢竟要中學生寫論文太狠毒了~


關於「消費券」

────心得報告:


中華民國政府因應全球金融風暴所帶來的「消費緊縮」效應,為促進景氣活絡,行政院經建會在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提出發放消費券方案,大家都感到欣喜若狂。
右文作者憂心許多負面的利益分配以及價值觀等問題,個人贊同以「個人身分」領取,但是對於家庭無法妥善分配消費券這部份,我認為事情並沒有那麼嚴重、複雜。「未成年子女的消費券該如何運用?」如果家庭經濟狀況不佳,父母當與子女溝通,將部份或全部用於生活開銷;否則應與子女共同討論該如何好好利用這些「零用錢」、「私房錢」,作個「理財機會教育」。
關於成本部分,要使消費券順利發放至每人手裡,所需耗費的人力與成本相當可觀。目前全台灣確定設立一萬四千四百個發放所,而在每個發放所裡將會有一位主任管理員與九位工作人員、一位警員,等於當天出動十六萬五千人來執行發放消費券的工作,僅發放所的人事成本就得耗掉三億多元,加上印製費用(目前確定將加送福袋),成本十分可觀。我認為站在促進就業的立場,可以任用臨時工,但是這種一次性的收入,恐怕助益不大。以節省發放成本而言,我認為發放所人員過多,可以裁少些;為了節省成本,還可以結合商家的廣告,相信許多商家願意利用此機會推銷商品(日本消費券實質銷費率逾九十九個百分點,換成廣告能見度將十分可觀),政府將可以賺取廣告費足以抵銷印製成本。
關於效益,政府應鼓勵消費者將消費券用於「MIT」(台灣製)產品,否則促進國外經濟似乎……。為達此目的,可建議商家設立「國貨專區」以提供消費者作選擇。另外,一般人原本拿現金去買米、買菜,現在有消費券了、改用消費券去買米、買菜,消費券是否真的可以如預期般的「增加消費」呢?對有錢人來說應是「增加」消費──買奢侈品;對沒錢的人來說,可能只是「替代」消費而已──先花消費券買必需品,再花自己的錢買必需品,但總消費數字應當不會增加太多。
眾商家挖空心思希望「券券流我家」,想要作生意,自然優惠、折扣,對於寒冬中屆臨年節的升斗小民,也算是一絲溫暖炭火──希望大家可以過個好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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